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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财务验收应关注的五个问题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财务验收应关注的五个问题

王英   陈静茹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 南昌330013

摘要:财务验收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顺利通过验收是很多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非常关心的问题。本文揭示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财务验收应关注的五个问题,以期在项目财务验收方面,对即将迎接国骨验收院校有一定借鉴作用,对接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院校有一定指引作用。

关键词:高职院校;国骨项目;财务验收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重要内容。自2010年起,教育部与财政部分三批开展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前两批国骨院校已完成教育部和财政部的两部验收,第三批国骨院校也正积极准备材料迎接验收。通过学习和总结已完成国骨项目验收院校的成功经验,以下五方面问题应该引起项目建设院校的足够重视。

1、制度建设与执行问题

制度建设是管好、用好国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有力保障。切实有力的制度建设应包含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组成、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及报销流程、专项资金使用报告及分析、专项资金涉及的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专项资金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得到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些建设院校未充分认识到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直到验收还尚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而有些建设院校为了应付国骨项目验收,套用已通过验收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压根没有考虑院校自身内部控制规范,更谈不上贯彻落实,纯粹是为了顺利通过验收的一纸空文。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建设期为期三年,为了确保建设过程中有章可循,保证项目建设按《任务书》完成,建设院校不但要重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没有”,更要重视相关制度“全没全”和“用没用”。

2、预算控制与执行问题

专项资金预算规定了专项资金来源及金额,同时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用途与支出计划。只有重视预算编制和考核,才能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和安全,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人们常说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但为了抓住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缓解自身教育经费的不足,很多建设院校在没有宏观规划的基础上,流于形式的闭门造预算。这种习惯于“先确定资金、后论证项目”的预算比较粗糙,没有行业专家可行性分析,也没有财务数据为依据,对立项可行性调研不足,缺乏科学的论证评估机制,必然导致资金使用及管理核算存在问题。

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些建设院校出现“以其他专项资金抵地方配套资金”、“以支抵投”及“以合同抵投”的预算资金“假到位”现象;出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突击花钱现象。而有些建设院校只意识到建设项目的任务重、时间紧,而不考虑物资采购依法应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甚至有些建设院校眼看验收临近,担心大量的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趁机搞转移支付。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应从以下四方面重视项目预算控制与执行,一是按资金到位依据和文号来确保资金是否足额到位;二是按《任务书》中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用途来落实项目建设;三是将项目预算纳入单位总体预算,并按程序调整专项资金预算;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并将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资产核算与管理。

3、专账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从资金规范管理的角度考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最好单独设置专账,从实质上做到专款专账、专款专用。

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些建设院校收支就一套账,对专项资金未做数据迁移,没有单独设账。而有些建设院校设了专账,但设置不科学,专账中只反映中央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而不反映各子项目建设情况,不能体现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专账管理是为了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且这套专账要能反映全部资金来源、各子项目收支情况,做到收支全体现。

4、专项资金结转结余问题

2010年起,国务院、财政部印发了《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等资金结转结余的相关规定,力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彻底唤醒趴在账上“打呼噜”的沉睡资金。

项目建设期结束,任务完成率低于98%的建设院校,为了规避专项结余资金收回用于财政统筹协调的局面,特意弄些服务外包来突击花钱,期间财务违规、违纪不可避免。

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了避免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的情况,一方面应按照《任务书》安排资金支出,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另一方面对难花出去的钱进行方案变更并按程序报审与调整,保证项目顺利执行完。

5、第三方审计报告问题

一般情况下,通过项目审计来全面检查和考核专项资金的执行和管理效益。为了加强审计监督,国家骨干项目一般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做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般由被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自我特色的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模板,审计结束后,将工作底稿中的相关内容嵌入模板即成一份审计报告。

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小组专家反馈,发现《审计报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审计报告》基本要素不完整。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标题、收件人、引言段、责任段、审计依据与程序说明段、概况段、审计情况说明段、审计意见段、其他说明或其他事宜段和其他等十个要素,缺一不可。

(2)《审计报告》用语不规范。如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写《审计报告》或者《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审计报告》,而非《审核报告》、《资金审计报告》等。“概况段”应写突出建设院校办学规模和亮点的单位概况和项目概况,而非冗长或简单的单位概况和项目概况、甚者只有项目概况。

(3)《审计报告》中数字勾稽关系有误。如“支出完成情况”和“支出类别占比”两表中的总支出数据不吻合。

(4)《审计报告》应发表的意见不齐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审计意见应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完成情况、支出是否规范、支出类别占比、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内部控制情况、项目资金是否纳入预决算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形成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等方面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不纯粹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也应认真查阅《审计报告》,避免以上问题出现在报告中,力求呈现在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专家面前的《审计报告》做到基本要素齐全;用语规范,表达严谨;数字真实,证据充分;意见完整,定性准确。

综上,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包括接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院校只要重视以上五方面的问题,不仅有助于建设项目顺利通过财务验收,而且将进一步提升院校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教育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25

[2]张敏;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探索;时代经贸;201220:121-121

[3]刘宏;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的探讨;中国市场;201330:195-196

[4]刘春红;浅议专项经费管理的审计保障;会计之友旬刊;201025:60-61

发布日期:2018/3/28 13:48:41  已经浏览 286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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